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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各级归侨侨眷代表大会职权

  地方各级归侨、侨眷代表大会的职权是: 

  一、审议和批准本级侨联委员会的工作报告; 

  二、讨论和决定本级侨联的工作任务; 

  三、选举本级侨联委员会; 

  四、制定、修改本级侨联的工作细则; 

  五、根据需要,聘请海内外热心侨联事业的社会著名人士担任本级侨联荣誉职务; 

  六、决定本级侨联其他重要事项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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