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侨务知识

  1、国家级的侨务机构有五个,即所谓“五侨”: 中国侨联、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、国务院侨办、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、致公党中央。 

  2、侨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高举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旗帜,贯彻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,根据本章程,积极主动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,履行参政议政、维护侨益、海外联谊、群众工作职能,广泛地团结归侨、侨眷和海外侨胞,为全面推进我国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,为振兴中华,统一祖国,维护世界和平,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。 

  3、侨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“一视同仁,不得歧视,根据特点,适当照顾。” 

  4、我国政府现阶段对归侨侨眷工作的基本方针是: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,适当照顾他们的特点,发挥他们与海外有广泛联系的优势,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祖国而团结奋斗。  

  5、侨务工作的对象是指华侨、外籍华人眷属、归侨、侨眷。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,具有中国国籍,在国外具有长期居住权。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。侨眷是指华侨、归侨在国内的眷属。包括:华侨、归侨的配偶,父母,子女及其配偶,兄弟姐妹,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孙子女、外孙子女,以及同华侨、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。外籍华人在国内的眷属视同侨眷。 

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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